2)第六十七章:我叫天风_蛮荒世界的记忆:万王之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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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起个新的名子,也方便自己在外行走,略一思索大脑中就顺其自然的蹦出一个新的名子。于是开口道:“我叫天风。”

  女招待听了愣了一下,道:“你是天族人?”

  天风道:“我一个人流浪四方,无族可依。”

  女招待上下打量了一下天风,看着他那有些摇晃的虚弱身子道:“你是哪族人与我无关,但你这个样子,夜里最好不要出去乱跑,出了我这店,你的生死就与我无关了。”

  说完转身走了。

  天风也听出来了,也明白这十个条币的用途,不光是住,可能更多的是收的保护费。否则住这与住野外有什么区别,还要收这么多的条币。天风坐在那看着这个比猪窝好不好多少的地方,哑然失笑。

  想想自己还有条币,在这吃住,倒是勉强也能过些日子。但愿自己能在这些天里身体恢复好了,再做下一步打算。哪知这时却突然一阵眩晕上头,“扑通!‘一声仰面跌到在地。

  还未走出几步的女招待,听到声响,回头看去,见到躺在地上的天风。皱了皱眉头。嘴里嘟囔着,“真是麻烦!”但还是走过去,用手试探了一下鼻息,见还活着,就一支手提起天风,随手丢在干草堆上,转身离开。

  不大一会,女招待就提了一个泥壶过来,也不知里面是什么东西。她粗暴的扒开天风的嘴,把壶嘴插进天风的嘴里,毫不客气的灌了进去,灌了整整半壶下去。之后也不管天风的死活就提着泥壶离开了,干草堆上的天风就如死了一般的躺在那一动不动。

  第二天一早,女招待又过来了,到了干草堆前,也不伸手,直接用脚踢了一下,迷迷糊糊的天风在昏迷中受疼,呻吟了两声。

  见到天风没有死,还有反应,女招待嘀咕道:“命还挺硬,竟然还没死。”说着又用手中的泥壶,给天风的嘴里灌了半壶下去。就离开了。

  晚上时,女招待又来了,同样的,踢了两脚,见天风还活着,又给天风灌了一些不知是什么东西就离开了。

  整整三天过去了。每天的早晚,女招待都来天风的住处看天风死了没有,只要没死,灌完就走,也不理会天风。

  第四天的早晨,天风终于睁开了眼睛,看到自己依旧在那个猪窝一样的干草堆上。虽然全身虚弱无力,腹中空空,但明显感觉自己精神好多了。

  仔细回想,也不知自己昏迷了多久,只记得昏迷中似乎有人每过一段时间就往自己嘴里灌什么东西。仔细品味一下,才发现自己嘴里,又苦又酸涩。虽然味道不好,但想来应该这是有人给自己灌了草药。

  就在天风还在想着时,门口的破败的草帘子一掀,女招待走了进来,看也不看天风,抬脚就踢,天风“哎哟”一声的瞪眼看着女招待道:你踢我干什么?

  女招待冷眼看着天风道:醒了!就把这个喝了。

  说着也不管天风是否同意,把泥壶嘴直接就往天风的嘴里插,天风本就虚弱,那有力气反抗,直接就是满口的往下灌。

  咕咚咕咚几大口下去,天风直接就被灌饱了。女招待提起了壶,看着一脸苦相的天风才道:“你吃了丛林里的百巴果,百巴果这片丛林里特有的果子,外表与普通果子区别不大,外地人不认识很容易误食,吃了这种果子,会一直上吐下泻,直至虚弱而亡,很少有人能撑过十天,能活着扛到这里算是你幸运。我给你吃了解毒的药,如果三四天后还没死。命就算是保住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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