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513章 荆轲战咬金_重生1977年从知青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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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513章荆轲战咬金

  在1984年11月前,其实国内没有真正意义上的“私营企业”。

  虽然不管是某些文件里或者报纸上,私营企业四个字已经堂而皇之的存在很久,可有一个事实回避不了,目前存在的所谓私营企业都没有法人的概念。

 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,这些私营企业还应该归类到“个体户”。

  不过,这些所谓的“私营企业”,大家都默认当成真正的“私营企业”来对待,义务全部要承担,而权利无人敢给。

  就像南易刚注册的根正苗红广告公司,其实就是一个个体工商户,拿着执照,就可以去搞服装批零和电器批零了,但是想搞什么合资,没门。

  执照下来,南易就把金道胜约了出来,向他咨询合资的事情。

  “按照《华外合资法》规定,个人不得与外商合资,因为个体户没有法人资格,不能签字。南易,你想把根正苗红变成合资公司,还是要先把它挂靠在文昌围集体名下。不然,就私下进行,不体现在文件上,这种事,也没人来主动追究。”

  “私下进行就没意义了,我要搞合资,就是为了挟洋自重,不在企业性质上体现怎么行。”南易把他对根正苗红的想法,以及和朝廷台联系广告时间的事情告诉了金道胜。

  听完南易的话,金道胜想了一下说道:“如果只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,那有其他的解决办法,去香塂注册一家股份制公司,直接以这家公司的名义和电视台签合同就行了。

  至于你想以根正苗红的名义对外承接业务,那得等一等,关于私营企业性质的问题,上面近期可能会有大动作。

  滨城有一个叫姜淮的人,最近在京城各个部委奔走,就是想申请一个合资资格。”

  “合资资格?这件事我还真没听说,金律师,麻烦你详细说说。”南易客气的说道。

  “具体的我也不是太清楚,我把我知道的告诉你吧。这个姜淮是滨城人,转业之后被分配到文化局,那是80年的事,那年什么情况你清楚吧?”

  “当然知道,大批的干部需要安置,加上知青回城,工作岗位十分紧张,这个叫姜淮的是不是等了很久都没接到安排具体工作的消息,所以去干个体了?”

  “是的,他等了八个月都没接到通知,苦闷、煎熬、度日如年,想着继续等也不是办法,正好,他在八一制片厂学过一段时间的摄影,就偷偷摸摸的东挪西借凑了400块钱,买了照相机和洗印设备去滨城动物园门口给人照相去了。

  那时候干个体还是挺丢人的事,所以啊……”

  “呃,那个,金律师,前几年个体是什么一种情况,我很清楚,我们跳过辛酸史,直接从合资开始说吧。”南易打断了金道胜的长篇大论。

  金道胜扶了扶自己的眼镜,对南易打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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