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弑君_我成了暴君的彩虹屁精[穿书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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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吃了一顿蘑菇汤泡米饼,也管饱,就是不好吃,澹台熠嫌弃的要死,最后也没吃几口。

  那只野鸡便做了最后的点心,当然澹台熠也还是嘴挑的吃不下去,最后还是宋普手撕着伺候他吃,当然这个过程宋凌云全程面无表情看着,搞得宋普压力很大,没撕几次就让澹台熠自己吃了。

  大概下午三点的时候,宋凌云顿住了脚步,脸上露出了点笑来,开口道:“出来了。”

  宋普一听,振奋了,“我们出项王山了?”

  宋凌云拿起剑,指了指前方不远处的一块巨石,道:“我进来的入口便有这块儿石头,现在已经离出口不远了。”

  又走了一会儿,眼前便蓦然开阔起来,大道就在眼前。

  宋普喜悦地道:“终于出来了!这项王山真不是人呆的地方!”

  宋凌云道:“不远处便有一个小镇子,不如去那儿稍作休整。”

  宋普听了,扭头去看澹台熠,澹台熠抬了抬下巴,淡淡地道:“听宋将军的。”

  宋凌云微微一笑,没有说话。

  没走几步,宋普就发现了自己的马车,他爬上去翻了翻,翻出了一套新衣服和一小包的蜜饯,这是他当时来不及吃完,也忘记带走的东西。

  他拿着蜜饯,抓了一把给宋凌云,又抓了一把给自己,剩下的小包便给了澹台熠。

  宋普如此自然的姿态引得宋凌云幽暗的一个眼神,而澹台熠却小心眼的看了看宋凌云手里的蜜饯,觉得比他手里的还要多一些,不免有些不悦和危机感,“孤不吃蜜饯,宋卿自己吃罢。”

  说罢,将蜜饯递还给宋普。

  宋普愣愣地接过了蜜饯,纳闷:“陛下为何不吃?”

  澹台熠抬起下巴,孤傲地道:“孤不想吃。”

  宋普记得他喜欢吃蜜饯的,但这会儿也不知道为何不想吃,他将手里的蜜饯又放了回去,拿了一颗含在了嘴里。

  蜜饯的果香和甜味在嘴里泛开,紧绷的情绪似乎都好上了许多。

  项王山是土匪的聚集地,因而宋凌云嘴里的小镇,其实也只是一个比村子还不如的地方,在这里的人口估计不超过十户,倒是有一家破旧的旅馆。

  宋普要了三个房间,又要了热水,打算好好洗个澡。

  洗完澡后,他想了想,也就没有放那玩意儿,等会儿肯定要坐车回去,崎岖又颠簸的山路也不好受,放进去受折磨的也只是自己罢了。

  收拾完,才下楼去吃饭。

  这样一个小破旅馆,能吃的东西也没有什么,只有几个发黄的面馍,一盘青菜,还有一锅寡淡的肉饼汤,再多的就没有了。

  很粗糙的晚饭,但比干粮饼还有没有任何调味料的野兔肉野鸡肉要好上很多。

  即使是这样,宋普发现澹台熠也抱着手臂坐着,不想动筷子的样子。

  宋普小声问:“陛下不吃吗?”

  澹台熠就从来没有受过饿,也没有吃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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