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)第104章亲小手_军婚文里喜当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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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道吗,韩明的妻子被认为是间谍,大概三年半前怀着身孕潜逃,生了谷东之后养孩子到两岁吧,就死了。而谷东就是那时候,给沈招娣带走的。”

  所以,谷东那孩子离开妈妈的时候,大概两岁半,对于自己的亲妈是有记忆的。

  这是不是意味着,他对于被从妈妈身边夺走一直也有着很深的印象,所以谁瞅她他就打谁?

  这可咋整,熊孩子要还给韩江那样的混吝,苏向晚觉得,谷东可能就没有回头的余地了。

  她还在四处寻摸自己的手表呢,但就是找不到,奇了怪了,该不会是给谷东这小王八蛋丢了吧,三十块钱的浪琴啊,苏向晚揉着谷东的小屁股,心说跑哪去了呢?

  作者有话要说:作者:拌汤是我小时候的噩梦,现在的乡愁啊!!

  所以,作者现在送上章的红包,你们的营养液还在兜兜里揣着吗,就不准备拿出来鼓励一下作者吗,会有红包的呀。

  但小谷东依旧是个麻烦的,他不肯坐前面,非得要坐在苏向晚的怀里。

  “快给我坐好。”苏向晚凶这孩子说。

  这也就难怪他长大之后,能凭一已之力打成整个秦州的黑社会老大,连狗蛋都要拜他的山头,喊他做大哥了。

  小大哥伸着自己一只稚嫩的小爪子在风中飞着,时不时的抽回来闻一闻,再加上他穿的全是吱吱的小衣服,花的跟只小花蝴蝶似的,又粗又萌,居然是一种极为新奇的可爱。

  回到县城,因为已经到了中午,苏向晚就没有再回妇联,打算带赵国栋回家,做顿饭给他吃。

  谷东小嘴巴一撇,穿的又是小闺女的衣服,啥也不说,就是委屈,而且一委屈吧,他的破锣嗓子就开始狂嚎了。

  今天她坐的是赵国栋的自行车,赵国栋还专门问同事借了一个放孩子的筐子,放在前头,就把谷东给放里头了。

  从红旗公社到县城,一路沿着黄河,两边绿树掩影,甭提多美了。

  谷北他们调查走访的时候,听说这孩子从小就挨谷招娣的打,而且给拴在厕所里,吃生面粉,干奶粉,那属于是家常便饭。

  因为给打的多了,孩子习惯于打人,以暴治暴,这个估计在短期内都改不了。也就是说,他可能从小到大,跟人交流的方式就只有打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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