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章 第十五回 逢场做戏前奏_黑白边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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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当时他也嘱咐过我,会随时找我去所里报到的,想起来也确实有前提依据。不过如今的官场耍手段比黑社会还不讲原则,为图抓捕方便,又不动一兵一卒,经常会跟疑犯来阴的,所以也不排除用这招对付我的可能。

  如果真是诱捕,就当我是自首,可能还可以争取个宽大处理。反正现在的科技那么发达,犯个P大点事也会给你弄个上网通缉,照片,资料,一应俱全,即使躲到天涯海角最终还是难逃那所谓的法网。就算费劲周折,克服万难,没被抓住,躲躲藏藏过街老鼠一样的日子,那也不是人过的,跟蹲苦窑没什么两样。没吃没喝没地方住,也没有人身自由,搞不好还更受苦。不像以前的人工档案管理,到外头躲个几年,就找不到案底了。风头过了就回来,照样吃香的喝辣的,风平浪静,衣食无忧。

  要见“领导”,总得备点东西过去孝敬一下,这是社会风气自然形成的礼数。虽然地方基层派出所民警只是巴掌大的官衔,但毕竟是我们的直辖管制单位,俗话说“天高皇帝远,就怕地方官”,得罪了他,比得罪上层领导还要头疼。而且出狱那天我也曾许诺过要给他点好处,在道上混就要说话守信用不是。尽管他当时没同意,还训得我狗血淋头,但他那是口是心非,心里面那根肠子别提有多想要了。

  凑了五千块钱,上车包上报纸正要出发,阿天和阿通夜赶了过来,原来是他们也接到了大水牛的传令。不愧为同案犯,连做个笔录都要一同前往。

  到派出所门口停下车,直接往大水牛的办公室奔去。由于打了这么多年的交道,他那个小窝,就算眼睛蒙上十八层布我们也不会走错门。也不知道为什么,自从第一天进派出所起,我的事就一直归他管,搞的他就是我的法定监护人一样。而且都四五年了,他也没升职,更没调走。不是都说为了防止地方官员与刁民打成一片,政府出台了啥子条例,几年调动一次吗?他怎么就蹲着个老茅坑位死赖着不走,真是笑话。是因为他是两袖清风的大清官呢?还是因为他无能不长业绩,又不知变通,而且还不会拍上级马屁?不得而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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