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四十九章 要矜持_林小晚历险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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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等有人在那条胡同里发现那个男人时,已经是一天后的事了。

  他仍然活着,却把发现他的第一个人吓得半死。浑身都是蛆虫,从眼睛里爬出来,又从嘴巴爬进去。臭得像是刚从茅坑里爬出来一样,人却仍然活着,喘着粗气时不时吐出两个字来,“救命。”随着说出这两个字,那些白白胖胖的虫子就会从他嘴巴里掉出来。

  男人是死在手术台上的。

  他被剖开的胸腔里都是虫子,没有心脏。那些医生无法解释,为什么一个没有心脏的人仍然能够说出话来。

  这些,林小晚都不知道。但让她突然改变主意的却是那个男人吐出的几个字。

  秦家的人。

  这个世界上姓秦的人很多很多,但在这个城市里,能让人念念不忘的秦家却只有那一家。

  那个白手起家,从身无分文的打工人做到如今世界排名第一的有钱人,秦氏集团励志,更像个传奇。

  而秦诺,却恰好也姓秦。

  她本来还想着把人给送回秦家,这会儿她突然觉得,这个主意实在不好。秦家能派人来威胁她,想必就是不想让她救秦诺。

  有趣,有趣。

  她一个女孩子家,为什么这么怕她会救秦诺?

  人家越是不让她做某件事,林小晚就越觉得那件事非做不可。

  那个男人让她讨厌恶心,但她做不来杀人的事。不过,临走前给那男人身上洒的那些痒痒粉,已经足够那个男人度过非常愉快的三天,而且,顺带的,让那男人下身那玩意一年都硬不起来,想必,能给他一些教训吧。而那条用来吓唬人的虫子,此时正爬在秦诺的身上。

  虫子在秦诺身上爬来爬去,貌似很喜欢秦诺。

  这让林小晚感到很有趣。

  虽然这条虫子白白胖胖,可爱的像条蚕,可也不能抹杀它原本是条媚虫的事实。

  自捉鬼好用的蛊虫外,林小晚发现这条不起眼的媚虫出是居家旅游,害人下毒的必备用品。

  为了秉承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,林小晚经过多番改造后,觉得这虫子总算是能拿出来见人了。第一次在那个坏男人身上实验后,她就觉得胖虫子实在是条可爱的虫子。

  要知道,三天的痒,以及暂时当太监,这两大功效,完全都是这条虫子贡献的。

  所以,这会儿,她看到这条虫子十分有兴趣地在秦诺身上爬来爬去时,就感觉到十分有趣。

  八成是条母虫子。

  她忽然想起来,当初这秦诺,他身上的问题好像只是暂时解决,没有彻底解决。

  刚好,上次去云南,除了收条虫子当小弟之外,那林子里采来的药,刚好有味能彻底解决一下秦诺身上的问题。

  当然,吃得苦中苦,方为人上人。想要完完全全跟平常人一样,肯定是会有点疼的。

  理所当然,秦诺是被疼醒的。

  那种抽筋扒骨的痛,他以前虽然没有经历过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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