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七四章 惊人的速度!_完美人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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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些天来流传在洛杉矶各路娱乐明星们的趴体上的那些传说,总之,他的确是表现得很有诚意。

  而在李谦看过了故事大纲之后提出要求看一下初剪的片子时,对方也爽快地答应下来,并亲自陪同李谦,去到迪士尼总部,看了这部目前完全没有音轨的电影。嗯,基本上算是一部默片,但已经完成了初剪。

  而接下来的商业合同谈判,他更是对孙美美展露出了相当大的诚意!

  一百万美元的工作酬劳,双方共享原声碟的版权,平分原声碟的销售利润,配乐中出现的歌曲,在非电影内容和非原声碟的地方,李谦享有完全的版权和自由使用权——也即是说,这个待遇,比之当年约翰·戴斯代表福克斯那边给开出来的《泰坦尼克号》的待遇,还要更好了一些。

  比如最简单的一点,按照这个合同的话,如果签了,李谦甚至可以在电影没有上映之前,就把为廖辽制作出来的《Can-You-Feel-The-Love-Tonight》这首歌给先行上市,而完全不必像当初的《泰坦尼克号》一样,限制包含了《My-heart-will-go-on》这首歌在内的廖辽那张专辑的上市,必须在原声碟上市之后!

  总之,一切都挺合适!

  只是还是那个问题,时间打得有些紧!

  迈克尔·道恩透露,这部电影的确是计划安排在2001年的暑假期间,具体大概是在七月中旬上映,也即是说,为了不耽误电影的上市时间,最迟在五月底之前,这部电影必须彻底制作完成!

  不过想了想,李谦最终还是点头答应了下来。

  不过待遇还要继续谈。

  而迪士尼那边不知道是对李谦信心十足,还是面临电影档期的压力,实在是没办法了,总之,松口松得非常之爽快!

  最终,孙美美为李谦争取到了一百五十万美元的报酬,且为李谦的工作团队,其实也就是谢铭远,也争取到了五十万美元的酬劳!

  甚至于,迪士尼甚至同意,如果李谦的配乐方案不被接受,他们仍然会为李谦的配乐工作支付百分之四十的报酬,且被弃用的配乐之版权,仍完全属于李谦!

  这个报酬,哪怕是在美国,都够拍一部甚至两部的小成本电影了!现在却被迪士尼拿来砸给《狮子王》的配乐,可见其急迫,也可见其对李谦的期待之高!

  只不过,额外多出的一单活儿,让李谦的美国之行的时间,变得更加紧迫了!

  幸好的是,最近几年下来,他早就已经适应了!

  曲子很好写,歌也很好写,廖辽那边练着新歌的工夫,李谦和谢铭远两个人跑到迪士尼的总部去坐了一天,翻来覆去的看初剪完成的《狮子王》默片版,回来之后,李谦花了四个多小时的时间,写下了一首歌,和五段配乐。

  第二天早上起来,稍加修改和润色,随后又拿出两个小时完成了编曲的谱写,随后就在谢铭远的目瞪口呆中,把这首歌和那五段配乐,全部丢给了他。

  李谦继续操刀廖辽的新歌录制,谢铭远则负责带着人跟迪士尼方面联系,并借用一些滚石的人脉,开始录制这些配乐的小样。

  还好的是,不管是李谦、廖辽、谢铭远,还是滚石唱片,以及迪士尼方面,都对彼此的合作异常的看重,因此拿出了在彼此配合上的极高的效率。

  终于,时间甚至还不到一月底,当李谦为廖辽做完了全部的六首英文歌,那边《狮子王》的制片人们,也一致通过了配乐的小样。

  于是,当李谦和廖辽一起登上了飞往中国的飞机的时候,谢铭远再次悲催地被留在了美国——他要负责为这些配乐完成乐队录音和后期的剪辑处理!

  不过好消息就是,齐洁似乎很上心,在确定了他肯定会滞留在美国过春节之后,齐洁就主动联系,把谢家老爷子和谢铭远的一双儿女,都给送到了洛杉矶。

  也就是说,这个春节虽说要在美国过了,但至少,亲人都在身边。

  ***

  第一更!

  昨天闹了个大笑话,把《狮子王》的主题歌闹错了,现已修改!

  再求月票!(未完待续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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