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22章 抽丝剥茧(17)_深度迷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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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他用来讨好女性欢心的一个常规手段。

  对于常威来说,给女孩买套房,就相当于一个上班族给自己心仪的对象买了一束玫瑰花。

  在他眼里,这些女人都是他的。尚彪反对他和尚可盈交往,就犯了他的「逆鳞」。这个坐过牢,一夜之间富裕起来的「暴发户」着实有点儿飘了,似乎把自己当成了「皇帝」。

  常威自以为嫁祸给尚彪的计划天衣无缝,没想到案发后仅几天时间就被警方识破伎俩,这真是机关算尽太聪明,反误了卿卿性命。

  「沉冤得雪」的尚彪在杨峰的提问下,再次回忆起周小璐被害前后的一些情况。

  时间过去太久,很多细节,他也记不得很清楚,即便能想起来的一些小事,也都属于无效信息。

  但他亲口承认,刘媛媛当年和他分手时,曾说过一句「你干过什么好事,别以为我不知道」,这让他认为自己当年在博南大学开奶茶店的种种行为应该没有

  瞒过刘媛媛,甚至一度怀疑刘媛媛是不是在自己身边安插了什么「金牌小卧底」。

  在尚彪眼里,他自认为在这方面自己做得很隐秘,从来不会留下什么蛛丝马迹,即便刘媛媛一直都很信任他,从来不会翻看他的手机,他也会抱着以防万一的心态,有意抹除一切痕迹,刘媛媛怎么会突然一下就知道他「干过什么好事」呢。

  因此,尚彪认为刘媛媛很可能是通过什么人,知道了他当年的这些情况。

  但他产生这个怀疑时已经和刘媛媛分手,就此继续往下理并没有什么意义,所以这个怀疑并未有过验证。

  但尚彪的这个怀疑却启发了杨峰等人。

  他们认为,尚彪和刘媛媛曾是高中和大学校友,二人之间肯定有共同的「熟人」,并且这个人还知道尚彪当年的龌龊事,那尚彪在博南大学开奶茶店时,这人肯定也在博南大学,或在学校附近,因此才会有所耳闻,并将尚彪的龌蹉事转述给了刘媛媛。

  尚彪回忆说的确有这么个人。这人叫罗浩,和尚彪是高中同学,就读的大学离博南大学不到一条街,大学毕业后在博南大学附近开了间画室。

  罗浩在高中时暗恋,并追求过刘媛媛。也是因为这一点,尚彪和罗浩在读大学时几乎没有联系,尚彪更加不可能把自己的这些老底向他「分享」。

  尚彪说,自己从来没有将「把妹」的事情往外对任何人说过,只有那些傻13才会将这些事作为炫耀的资本逢人就吹。

  之所以怀疑有人把他的破事透露给了刘媛媛,是因为他认为自己「把的妹」当中,或许要死不死的,就有人和刘媛媛有交集。毕竟,刘媛媛的母校就是博南大学,她和里面的师生或多或少有些联系,谁知道呢。

  但他尚某人当年在博南大学开奶茶店时,把过的妹子没有100也有8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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