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8节_重生军嫂是棵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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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打了饭给小树带过去,不想带着她去狼窝一样的食堂去吃饭。想到团长的话,他皱着眉头跟小树说,“我明天还要忙一上午,回头我问问,明珍要是有时间的话就让她明天陪你去买衣服。”

  放假三天,他能抽出两天时间陪小树已经很难得了,若是普通的士兵,整个假期都要战备,根本没有休息的时间。他也想多陪陪小树,可谁穿上军装他就必须把儿女私情放在后面,只能委屈媳妇了。

  买衣服是他早就计划好的,他们驻地紧邻d城,这是个十分开放的沿海城市,这里的经济十分发达,商场里的服装比内陆的城市要时髦得多,更不用说他们老家又穷又破的小城市了。

  霍正锋还记得过年那会儿小树对县城卖的服装可是失望得很,早就打算带她去d城买衣服了,没想到中间突然有了任务。既然他没有时间,就让明珍陪她进城逛逛。

  既然人不能陪在媳妇身边,钱就要给到位。霍正锋拿出为了媳妇这次探亲专门取的钱,交给小树让她多买几件衣服高兴高兴。

  “明珍是谁?”木小树对明白霍正锋的身不由己,只对霍正锋口中的这个姑娘有些好奇。

  好像从来没听霍大哥提到部队的女性战友或者朋友,这是唯一一个。只听他语气里的熟稔就知道两人关系不错,她不喜欢把什么事都搁在心里,有疑问就直接问了出来。

  霍正锋觉得小树语气有点怪怪的,一时也没有意识到什么不对,但是求生欲让他第一时间把两人的关系解释得清清楚楚,“是我的直属领导唐政委家的千金,她差不多是我看着长大的,我一直当她是晚辈。”

  “那她今年多大了?”居然是霍大哥看着长大的,木小树算了一下,霍大哥在部队待了十年左右,那这个姑娘难不成十一二岁?不对,要是年纪这么小,霍大哥也不会让她陪自己进城逛街了。

  霍正锋想了想,比划了一下,“我第一次见明珍她才到我腿这儿,长得圆滚滚的,就是个小胖墩。今年十七还是十八了,我也忘了,好像比你小一两岁。”就算明珍是他在部队最熟悉的年轻姑娘了,霍正锋对她的了解也有限。

  “嗯?比我小一两岁,晚辈?”木小树笑得极具深意。她倒是不怀疑霍正锋的话,只是她和唐明珍年纪差不多,霍大哥这样一副长辈的样子有点好笑。

  霍正锋这才意识到什么,他看着明珍从一个小团子慢慢长大,在他眼里对方一直就是个孩子的形象。没想到仔细一算,他家小媳妇和明珍这个小孩子也差不多大。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有点禽兽。

  看着笑靥如花的小媳妇,霍正锋低下头重重的朝那红润的唇瓣上碾压过去。禽兽就禽兽吧,他认栽了。

  可惜霍正锋不知道,他在小树心里连禽兽都不如,她都主动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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